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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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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监督检查室

(一)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室具体履行纪律检查职责。主要职责为:

1.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强化政治监督,督促推动学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要求落到实处。督促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责任人和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3.加强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聚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突出对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部门的监督。建立廉政档案,实行动态更新。

4.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负责受理对本校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负责审查本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问题线索,受理本校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严肃查处在项目建设、招标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干部选任、职称评聘、招生转录等领域的腐败问题。

5.严格问责追究,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学校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本校非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6.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督促学校党委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

7.负责学校纪检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8.负责本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负责本部门的财务、国资管理。

10.完成校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设置

监督检查室下设综合科、监督检查科,具体职责如下:

1.综合科:负责学校纪委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组织会议活动,承担文件收发、印章管理,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规章制度等文字材料和公文处理;负责信访接待、受理;对案件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定期汇总案件线索办理情况,做好统计和综合分析,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对校党委拟任用的考察人选出具廉政意见;受理学校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提出提醒、督办意见建议,对党组织和党员失职失责进行追责问责;承担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对学校纪检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谈话室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财务、国资管理;承办监督检查室交办的其他事务。

2.监督检查科:督促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各类专项督查工作和日常监督,突出对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部门的监督;负责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相关问题线索的处置;负责案件卷宗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密等工作;建立廉政档案,实行动态更新;承办监督检查室交办的其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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